女性
当事人可依照法律
法规,从
赠予财产如何成为夫妻共有的层面出发,向法庭提出
诉讼请求,以夺回其夫赠送给不正当关系对象的所有款项。
婚姻关系中的夫妻任何一方,若将属于他们俩人共有之物赠予婚外第三方,这一行为不仅违反公众道德规范,更侵犯了原本属于配偶双方的
共有财产权利。
在此情况之下,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关款项予以返还。
倘若丈夫未通过其妻的赞同与许可,便擅自将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赠予婚外第三者,那么此种行为便已构成对其妻合法权益的侵害,且严重背离
公序良俗,这种赠予行径应当视为无效的民事行动,理应全数归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