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主动请求
解除婚姻关系时,其同样有权享有分割资产的权益。
无论谁首先
提出离婚,都不应该因此而被剥夺分享夫妻共同资产的资格。
在对这类财产进行分割时,通常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自行协议分配细则;
若未能达成共识,便可以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权责归属。
值得注意的是,男女双方在洽商人口转移及
财产分配时,必须恪守以下原则:
1.平等对待男女双方
当事人。
2.注重保护子女及女方的基本利益及权益。
3.保障生活质量及便利度不受影响。
4.禁止滥用权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5.若其中一方所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过程中消耗、损坏甚至消失,另一方则无需给予任何形式的
赔偿或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