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中,如若所涉门面属于无法转让型态,然而承租人却有追求其自主
使用权的需求,依然是具有合法租赁权的。
然而,在该种情形下,作为承租人的您必须得到出租方的明确许可,才能将此租赁物向第三方进行
转租。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倘若第三方对租赁物造成了损害,您,作为原
承租方,则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效力仍然持续生效,这也为后续事宜提供了有力保障。《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