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维修工程中,由于施工行为所致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有权向施工单位发起索赔要求。
如果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已按规定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他们将面临承担
侵权法律责任的境地。
就伤害他人的身体方面而言,承责方应
赔偿当事人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住院伙食补助及为恢复健康所需的适当费用,同时也应对因工作受影响而减少的个人收入进行相应补偿。
如造成肢体残废,则需负责支付合适的辅助设备费用与
残疾赔偿金;
如导致人员死亡,还须赔偿
丧葬费与
死亡赔偿金。
对于侵犯他人
财产权益的情况,
财产损失的金额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标准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
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