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租赁合同结束之际,若租户未能及时搬出房屋,则双方需要进行深度讨论,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若是双方的协商无法达成预期效果,作为房产所有者或出租人,您有权以合法方式进行
诉讼。
在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时,出租人可能会提出以下两点核心
诉讼请求:(1)要求承租人从租赁的房屋中搬离,并且返还该房产。
随着双方签署的租赁
合同期限到期,此项租赁
合同关系自始即告解除。
倘若双方未能就
续签租赁合同达成共识,那么搬离并归还租赁房屋便成为承租人的主要
合同责任。
(2)要求承租人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费用。
即便承租人对续约租赁合同态度冷漠,甚至明确表示不予配合,但出于对房屋的
使用权仍由其掌控,应将相应的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手中。《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
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