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未与雇主签署正式的劳动合约,职工仍然有权提出
工伤鉴定申请。
尽管员工和公司并未缔结传统形式的
劳动合同,但是在事实上,他们的
雇佣关系依然存在。
若在工作过程中因公受伤,那么这依然符合
工伤的定义,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进行
工伤认定。
然而,在提出申请的时候,受伤员工需要展示他们与公司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的确凿
证据,例如
工资账目单据、出勤考勤记录、工作证件、岗位证书、
工作制服、银行卡的交易流水记录、以及同事的
证言等等。
此外,假如企业未能提出任何关于工伤的申请,受伤员工应在意外损伤或确诊患有职业疾病后的1年内,向企业所属区域的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