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
旷工三日扣除总计九天的薪资待遇是
违法定律要求的。
所谓旷工,即指
劳动者因
事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按照法定请假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而未能如期到岗上班的情况。
面对劳动者旷工之举,用人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劳动者在未进行劳动作业期间的薪酬福利,然而却不得以额外惩罚性罚款相挟。
根据法律规定,每位劳动者每日辛勤付出都可获得相等的
劳动报酬,若其缺勤一天,用人单位则可不向其发放当日相应的
工资收入。
然则,将旷工三日所应扣除的薪资待遇设定为扣发九天薪资的规定实属违法,这样的操作已然涉及恶意
克扣工资等不当问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