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限制
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其并未对限制高消费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而这一期限应依据实际情况来具体设定,并且须经由人民法院加以签署确认。
在限制消费的实施期间,若被执行人能够提供切实有效的
担保或得到
申请执行人的同意,那么人民法院便可解除该项限制消费令;
当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也应该在本规定第六条所述的通知或公告的范围之内,尽快地通过通知或公告的方式
解除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