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监护责任与义务方面,关于
子女抚养费用相关权益的请求并不存在时效限制,因此并不适用于
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具体条文规定,以下几类请求权将不适用诉讼时效:
请求停止
侵权行为、排除阻碍
物权的发生或存在、消除可能出现的危急状态;
不动产权属及经过登记的动产所有权人有权请求实际占有者退还其财产;
对于未成年子女、老年人或
丧失劳动能力的被
扶养主体等特定人群所提出的
抚养费、
赡养费或扶养费的支付请求;
以及符合法定情形且不会因时间推移而改变的其他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请求权。《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