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如果仅对第三者进行
重婚指控而不对男方提出
申诉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单凭第三者的行为本身并不足以判定其为
重婚罪。
尽管如此,由于在审判过程中需要涉及到丈夫是否存在过错这一关键问题,因此即使我们仅仅
起诉了第三者,男方仍然有可能在审理过程中被牵涉其中。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便最终判定第三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也不能将其作为向被告方索取
赔偿金的依据,因为根据相关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对象只能是自己的合法伴侣。《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