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倘若他们在案件审理开始之前违反了该措施所包含的各项条款,或者又出现了新的
证据显示他们存在逃避司法审判的可能性,那么此时他们就极有可能面临
逮捕风险。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法院将会在
保证庭审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上,谨慎地处理这一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