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
纠纷之案件,其
诉讼请求所涉金额或价值超过某一限额时,应依照以下各段比例逐级累加缴纳相应的
诉讼费用:
首先,若争议
标的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则每件案件只需缴纳人民币50元即可。
其次,若争议标的额位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实际所需缴纳的
诉讼费即为争议标的额乘以2.5%的结果。
再者,如果争议标的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争议标的额的2%进行计算。以此类推,当争议标的额位于人民币20万元至50万元、50万元至100万元以及100万元至200万元等不同区间内时,分别需要按照1.5%、1%和0.9%的比例进行计算。
最后,当争议标的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时,则需按照0.5%的比例进行计算。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