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后,并未规定必须要经过几次特定形式的
传唤才会令嫌犯遭受拘禁之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阶段中,由于公安机关为了案件的深入调查,他们有权利且必须向嫌疑人进行传唤,但是否决定将其
拘留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以及嫌疑人的行为表现。如果嫌疑人在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方面出现问题或者又有新的
证据证明他有必要被
羁押,那么公安机关有权申请撤销先前所做的取保候审措施,进而采取更为严格的拘留行动。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