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你无法在
劳动争议中
申请劳动仲裁。实际情况是,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你缴交
社会保险,确实构成了
劳资纠纷。但是,以法律为准绳来看,劳资争端的处理有一个明确而重要的原则——即“
仲裁前置”。毫无疑问,这是符合法定程序和规定的。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你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险体系,或是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用、没能按照合同上规定的
工资基数足额支付保费等情形,你若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的诉求,一般的
处理方式是不受理的,而是会建议你寻求劳动
行政部门的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