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
不可抗力因素或延迟履行等事项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便可解除该份合同;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明确地表达出其不愿继续
履行合同的意愿,也可以解除这份合同;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法定的情况,同样可以
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具体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
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首先,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其次,在合同约定的
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确表示或者自身的行为表现出其将不会履行主要
债务;
再次,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之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
此外,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最后,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