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上诉流程的详细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当
当事人对地方法院作出的第
一审判决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利在判决文书送达到其手中后的十五天内,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其次,
上诉人需要向上级法院
递交上诉状;接着,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之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当事人,而对方当事人则需在收到副本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提交
答辩状。在此期间,人民法院也需要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副本送达给上诉人;
最后,第
二审人民法院应对上诉请求中的相关事实以及适用法律条款进行全面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
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
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