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年仅三个月大时,进行
离婚程序的话,通常情况下,该婴儿会被判给母亲来
扶养;
然而,假如母亲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到孩子正常成长和发展的情况,比如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精神状态不稳定等等,那么,父亲便有权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由自己来承担
抚养这名幼童的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离婚之后,如果不满两周岁的孩子还处于哺乳期,则应该将他们的
抚养权交由母亲来直接负责;对于年纪稍长已经过了两岁的幼儿来说,只要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法庭将会依据实际情况,从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当孩子年满八周岁以后,他们的意见也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