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采取的
保释审查阶段,若面临再度
逮捕之境地,其主要缘由往往在于新近发现的有力
证据显示出嫌疑者可能存在刻意规避法律程序、对关键
证人施以不当影响或者蓄意持续实施
犯罪行为等风险。在此种情形下,嫌疑者应当积极主动地与调查人员合作,深入理解本次逮捕行为的具体原因,并且还享有
委托律师提供辩护服务的权利。最终,法院将依据案情实际状况,对此次逮捕是否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认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逮捕,应当提请
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批准逮捕的决定是否合法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