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达之际,决定机关应当严格进行审查判断,并以
书面形式做出解除或变更
诉讼强制措施的决定。该决定将被送至执行机关,由其负责
严格执行。简单来说,就是谁有权利批准你进行取保候审,他们也同样有责任来解除这个措施。如果是在异地实施了这项措施,那么解除手续便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然而,实际操作中,绝大部分情况下,只要没有变更其他强制措施,通常为了方便起见,会选择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文书发送给
犯罪嫌疑人。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
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