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饮
酒后驾车的情况下,即使并未造成任何形式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仍然构成了严重的法律
违规行为,需接受相关行政机构的严厉制裁。
然而,如果这类
违法行为引发了
交通事故,且导致一名及以上人员受到重伤,则可能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
对于无驾驶证和酒后驾驶这两种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单独处理。
首先,对于无驾驶证的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以至少200元至最多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可附加
拘留十五天以内的司法惩戒措施。
其次,对于饮酒后驾驶者,不仅将面临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惩罚,还将通过司法判决追加额外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款项。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
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