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诉讼代理人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之后,通常人
民法院会在短短的三个工作日之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案。在法院正式受理
立案之后,在七日内必须对案件进行分配并指派合适的执行官员。
当执行官员接手相关案件资料之后,经过严谨的审查研究,若发现情况较为紧迫且需要立刻展开执行行动的话,有权在征得上级批准之后,立即启动相应的
执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
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
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