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采取
保释候审措施的
家庭成员而言,他们是否需要返回家中,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若此类成员被选定为
担保人,则他们可能会面临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承担
担保责任的状况,例如对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进行监督、按时提交各项汇报等等。在这种情境之下,家庭成员便有可能不得不滞留在家中或者其他法定场所,以便对被取保候审者的报告进行处理以及参与与其担保人职责相关的活动。
然而,倘若家庭成员仅作为
身份证明或联络方式的提供者,并不涉及到实质性的担保责任,那么他们或许无需始终待在家中。具体的情况还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
法规及司法机构的要求来做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
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
保证义务;
(三)享有
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