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对方负全责却未按规定办理保险
赔偿事宜时,可依照以下顺序采取相应措施以妥善应对此类状况:
(1)立即拨打
报警电话:在发现事故并确认真正
责任方之后,务必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请警方介入调查。与此同时,还需及时通知自身所投保险的公司,请求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评估损失额度。
(2)行使
追偿权:凡是涉及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保险公司均拥有代位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力。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即便对方并无投保,保险公司亦须先行承担
赔偿责任,随后再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3)寻求协商解决方案:如若对方未能积极配合,可尝试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共识。若对方表示同意,便可签署相关协议,要求对方提供车辆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进行
代位追偿。
(4)诉诸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可向当地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
赔偿损失。待法院作出裁决后,若对方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可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期间,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
证据及文件,例如
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等。
以上即为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如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类似问题或者希望获取更为专业的意见建议,敬请咨询专业
律师。
《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