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期限并非一成不变,它往往伴随案件侦查、
审查起诉乃至
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而产生,并在这些重要流程彻底终结后随之结束。
至于何年何月才能最终入册归档,则取决于特定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司法过程中的具体进度。一旦法庭对案件作出裁定判断,抑或是检察机关做出不予
起诉的决策,或者案情调查部门予以撤回案件的通知,取保候审便会自然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