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消费者在购置商品过程中遇到了质量方面的困扰,消费者将有多个渠道可供选择以提出相应的投诉,包括但不限于:
首先,消费者完全有权选择前往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及所在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
申诉;
其次,对于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来说,他们还可以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这类被法律赋予了特殊权限的机构进行投诉,以此来维护其应有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发现所购商品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之时,务必尽快采取行动进行投诉,以便能够更好地实现维权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
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