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汽车遭遇交通事故而未能获得
保险公司理赔,您有权选择启动
仲裁程序或发
起诉讼行动。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当被保
机动车辆引发
道路交通事故导致除本车驾乘人员及车主之外的其他受害者人身伤亡或财产受损时,保险公司将应依法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定范围为基准,提供
赔偿服务。
然而,若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对于赔偿事项存在分歧,双方均可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应机构
申请仲裁或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