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
伪造遗嘱行为的规制罚定如下所述:
1、若遗嘱的伪造者系某位
法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将有可能被依法剥夺其享有
继承权的资格;
2、此外,倘若该伪造行为对其他合法
继承人构成了实际损害,则需向他们进行
赔偿损失;
3、若
情节严重,甚至有可能涉嫌触犯诈骗罪的范畴,进而面临相应的
刑事惩罚。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
欺诈、
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