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签署
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若用人单位未能将签署完成的劳动合同交付给
劳动者,这将被视为
违法行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或变更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并签章确认后方能生效。
合同生效后,应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留存一份。如用人单位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纠正,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用人单位的过失导致
劳动者权益受损,则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
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