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时,可依据
股权拥有量的土地面积,或是依照参股者的人口数量来进行收益分配。
其中,选择人口作为收益划分的依据,则需对农村的集体资源(主要包括村办企业等集体资产)进行详细的统计与估值,并综合考虑其所涉及的负债及其他相关因素,然后将这些因素转化为具体的数字,再依据全村居民的人数
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