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程序中的
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宗旨在于在无需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
拘留的前提下,使其能够等待审判的结果。若您接到了相关的签字请求,那么可以理解为您已经获得了批准进行取保候审。此时,您应当严格遵循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是法院的通知,按时赴往所规定的地点办理相应手续。签署这份协议,是您表示愿意接受取保候审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例如不得擅
自离开居住地区域、确保通讯方式的通畅等等,同时也需要您做出承诺,
保证能够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