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
侵占罪这一
罪名而言,其法定最髙
刑罚为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且可以附加
罚金。若
行为人因为侵占罪被判以监禁惩罚——
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在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情况下:
1.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存在真诚的悔过表现;
3.不具有再次实施
犯罪的风险;
4.宣告
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那么便可依法宣告缓刑。
然而,若行为人为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或是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则必须依法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