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施行
诉讼费用缴纳之相关
法规规定,因
侵权行为引发的
赔偿纠纷而申请
民事诉讼的,
诉讼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将由
败诉方全额承担;
然而,若
当事人选择
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活动,则所产生的
律师服务费用需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但是,除非
胜诉方可出于自愿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外,其余皆应由败诉方承担。在诉讼案件的处理过程中,
律师费通常是由聘请律师一方负责支付。
然而,在涉及到民商事案件时,如果被告一方在成为
被起诉对象后成功地聘请律师并取得了胜诉,那么他们有权向原告索要这笔律师费(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偿还另一方当事人为了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
债务纠纷中,当事人可以在
起诉书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
诉讼请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
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