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取保候审的费用,主要是
保证金的概念,这取决于相应司法部门以及所在地区的操作方式。在某些特定环境之下,保证金可能必须向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进行支付,而在取保候审阶段结束之后,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则有望从公安机关或者原先缴纳保证金的金融机构处获得保证金的退回。
然而,具体的流程与要求可能因地制宜,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或者
律师寻求更为精确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