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三百零三条款之规定,凡犯下
开设赌场罪行者,将面临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须处以一定数额的
罚金。
然而,如果该罪犯被认定为
共犯或
从犯的话,那么他们所遭受的
刑罚将会由他们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角色及罪行严重程度来决定。比较而言,从犯相较于
主犯所受惩罚通常会相对较轻或得到稍微减轻。因此,若是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行的从犯,至少应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三种刑期中的任一项,同时附加罚金刑。
然而实际所受刑罚的精确度,必须根据各个案件的特殊环境以及最后由法院作出判决的详细结果来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