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刑期结束之后,能否再次获得
保释需依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判断而定。关于何时必须对被判
有期徒刑之人进行重新
逮捕的期限,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此乃由案件的推进情况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所决定。若犯罪嫌疑人能在保释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试图逃避侦查与审判,并且无任何新的
犯罪行为发生,那么司法机构很可能会维持原有的保释措施,直至案件有了更为明确的处理结果为止。
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了保释规定,或者有充足的
证据显示其仍有可能继续实施
犯罪活动,那么司法机构便有可能决定将其重新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