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一在于,
商住两用性质的房产所享有的
使用权期限为五十年,而一般的住宅
产权则可达七十年之久。区别二是,当考虑将此类房屋再次出售时,商住两用以营利为目的的房产需依法缴纳
增值税,而普通住宅则无需此项税款。区别三体现在现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普通住宅的买卖被纳入限购范畴之内,但商住两用性的房地产交易则不受限制。而区别四则表明,商住两用性质的房产具备开展商业活动及设立公司的可能性,而商住两用性质的房产在水电收费方面也相对较高,同时,该类物业并未配备天然气管道以方便居民做饭,故无法实现家庭燃煤做饭的需求。因此,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相比于普通住宅,商住两用性质的房产在税收层面上的标准显然更为严格,因此,在进行房屋购置决策时,务必先详细估算可能支付的
税费金额,然后才能够做出更为理智和成熟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