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明确指出,个人在跨越统筹地区就业之际,其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应随之发生转移,并由此累积相关缴费年限。
同时,个人在到达法定
退休年龄之时,需按照特定方式进行基本
养老金的阶段性计算与统一支付。
至于详细实施方案,将由国务院作出具体规定。同样地,第三十二条也规定了个人在跨越统筹地区就业时,他们的基本
医疗保险关系也应随之转移,并且相应的缴费年限亦应继续累计计算。
此外,第五十二条明确指出,职工跨越统筹地区就业时,其
失业保险关系也应跟随转移,且相关缴费年限亦应持续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