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法律规定,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后,无论何时均有权利进行
报警处理。
然而,若交通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报警,交通管理局则有权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否决该处置申请的决议。因此,尽管道路交通事故并未对报警的时间设定明确限制,但若延迟到较晚时间才进行
报案可能会对后续的案件调查工作产生不良影响,且交通管理局亦可基于其内部决策过程而选择不予受理该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
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