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审判权属于
犯罪发生地的人
民法院,而侵占罪系为
自诉案件。
刑事案件的调查应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除非相关法律另有特别规定。
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
诉讼程序进行法律监控过程中若发现司法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诸如
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益、破坏司法公正的
犯罪行为,则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
立案展开调查。对于公安机关所
管辖的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如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时,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方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
立案侦查。
至于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
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