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将抢夺罪转变为
抢劫罪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证明被告人在实施抢夺行为的过程当中,实际采取了
暴力或威胁等
强制措施,而且这些措施的目的在于消除或抑制被害者可能产生的抵抗态度,从而确保能够成功地获取到所欲夺取的财产;
其次,被告人的行为还需满足“当场”这个特殊的时空限定因素,也就是说,其
犯罪行为与
犯罪后果必须同时发生于同一个具体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
盗窃、诈骗、抢夺罪,为
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