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明确规定,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员实施
逮捕乃必须依由依法设立和审批的国家机关,即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或人
民法院依法做出决定,同时还需由履行
治安管理职责的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这就意味着,对于涉嫌犯有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员,其并不能够直接受到拘禁,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
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
提起公诉等多个环节,直至最后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是否予以逮捕的裁决。因此,对于职务侵占罪的拘捕行为并非是直接进行的,而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