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对于涉及到涉嫌强奸
犯罪行为的嫌疑者,通常情况下是在确认了
犯罪事实及相关
证据达到充分证实的前提下,尽快启动对其的
逮捕程序。
然而,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所需证据的收集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执行逮捕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但通常会在
立案之后的48个小时之内完成。在此之前,可能还需要经过侦查
拘留这一环节,一般的期限为不超过37天。当然,逮捕行动必须得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才能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