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
取保候审者面临法院
传唤时,其流程往往包含如下几个环节:初次阶段,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范发布书面
传票,详细标明开庭日期、时间以及相关案件细节;接下来,被传唤者必须依法准时到达指定法庭行使
被告人权利,如错过法庭开庭日期将对案件处理造成一定影响;在当日的庭审过程中,法院将会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倾听控诉方和辩护双方的观点;最终,依据审理情况,法院将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者裁定。在此期间,被告人有权利聘请
律师为自己提供辩护服务,同时也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居住地等。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