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撤销案件。
2.若经调查明确显示存在
违法行为并且达到了
刑法规定的惩罚红线,则此案件便无法撤销。
3.若在调查过程中,证明没有确实充分的
犯罪事实,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案件是可被考虑予以撤销的。
4.若确实发现了
犯罪行为,但并未达到刑法的惩戒标准,那么此刻也是可以考虑撤销案件的。当派出所在受命负责
刑事案件的
立案工作之后,他们将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若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无
犯罪事实、
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况出现时,便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
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
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
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
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