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中,倘若保险公司确实需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但却未能如约履行
赔偿义务,那么
受害人有权依法提
起诉讼并提供相关
证据资料。若经过司法程序取得了
胜诉判决,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对保险公司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所谓“交通事故”,即为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由于驾驶人员的过失或意外因素导致的
人身伤害、死亡以及
财产损失等情况的发生。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