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汽车贴膜产生的损失并不会被保险公司纳入理赔范畴之内,除非车主事先购买了专门的设备险种。保险公司之所以采取这种做法,主要在于其所承保的责任仅限于对车辆原有的设备进行
赔偿。而对于后期添加的设备或者装置,一旦遭遇意外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负责。因此,若因贴膜造成的车辆损伤,应由导致事故发生的
责任人来承担相应的
经济损失;而保险公司则会根据责任划分,对于对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予以赔偿,超出该范围的部分仍需由责任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
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