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乃构成
刑事诉讼程序之强制性措施,目的在于防止相关
犯罪嫌疑人为规避司法审判与深入调查,潜逃他处。据实际案情之繁简以及
证据搜集情况所导致的进程差异,自
拘留开始直至做出最终
判刑结果的时长大致介于数个月至一整年内。在有法院作出裁决之前,犯罪嫌疑人须经历
审查起诉及审判两个重要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