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强奸案一般而言,其
开庭审理并无具体的法律规定予以约束,此事务皆交由承办法官依据工作安排来确定。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将会于约一个月的周期之内完成开庭审理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人
民法院需将
起诉书送达到受害者手中,以告知其是否决定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受害者选择提起该项
诉讼,则应尽快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而人民法院也会将
附带民事诉讼状送达至被告方进行答辩,整个流程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然而,人民法院对普通
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为两个月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