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职务侵占罪
构成要件的详细说明如下所述:
首先,
犯罪客体界定为公司、团体,亦或是其他具备独立法律地位的经济实体的合法财产所有权益;
其次,在客观层面则具体呈现为相关被告人利用其担任特定职务的便利条件,有预谋地侵占所在单位财物并达到一定额度的
违法行为;
第三,这种
犯罪类型的实施者主要为持有特定身份的人,这些人即包含了各种类型的公司组织、商业机构以及其他各类单位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此类
犯罪行为通常是由被告人直接故意实施,并且他们的行为动机明确,即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