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务必提前准备好完备的
民事诉讼状;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请前往拥有法定
管辖权限的当地人
民法院,并向其提交相关重要的
证据资料以便于后续
司法程序的进行;随后,请您好遵守人民法院的具体要求,确保准时参加所有与案件审理有关的
诉讼活动;
最后,如果您对
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结果持有异议,那么请您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的第15个自然日之内,或者是在收到
裁定书之后的第10个自然日内,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同时
递交上诉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